问题 | 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该如何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该如何赔偿 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后,权利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三种,具体为: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当国有划拨土地权利人的土地被征收后,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政府申请房屋价值、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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