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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遭遇破产并经过破产清算程序而获得的资产无法完全偿还其各类债务时,将依据如下规范性步骤予以妥善处置:第一步,破产清算过程将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财产分割与分配;
第二步,在满足了清偿破产费用和其他共同利益债务的前提下,剩下的破产财产将按以下次序对各类债权人进行清偿:1.首先需要偿还破产人拖欠员工的薪酬、医药费及残疾津贴等物质补助,另外还包括应划拨至职工个人特别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向员工支付的赔偿金。
2.其次是偿还破产人欠交的所有除上述内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付但未付的税款。
3.最后是受偿普通破产债权。
当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各顺位的偿债请求时,应依据比例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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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