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之后欠款是不是不用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所欠之债务并非必定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施破产程序的过程中,应对负债人的各类型资产进行详尽且公正的盘点与分配,力图最大程度上实现债务的偿还。 然而在经历了破产清算这一环节之后,若债务未能得到全额清偿,仍然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倘若破产乃是由负债人的欺诈或者恶意行为所引发,那么未被清偿的债务仍有可能面临着偿还的压力。 其次,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例如负债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获取到了新的财产或者收益,债权人依然拥有权利要求对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