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惨遭破产之后,涉及到贷款事项的处理则无疑显得异常错综复杂。
在通常情况之下,一旦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管理团队将会接手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各项事务,同时对所有债务进行详尽的清查与分类处理。 针对贷款这一项,若存在担保条款,那么相应的担保物极有可能会依据法定程序予以出售、变卖等方式来用来偿还贷款。 然而,倘若贷款过程中并不具备任何担保条件,那么此类贷款就只能充当普通债权人的角色,同众多其他债权人共同参与破产清算。 在此过程中,他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获得相应的分配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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