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宣告进入破产程序之后,仍然需要在特定范畴内清偿其负债。
在这一前提下,该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秩序及合理比例来分配并清还所有负债。 在处理破产企业所背负的债务问题上,会根据不同的类别和优先级别进行分类处理。 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首要任务是支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在优先偿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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