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刑事拘留要多久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对实施拘留的人员,如若判定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在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行踪不定、屡次犯案或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者,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应对收到的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请求书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贩卖毒品的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方面的最长时限理论上可达到三十天,但实际拘留期限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决策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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