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赔偿顺序银行排哪个位置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企业破产之时,作为债权人之一的银行,其优先获得赔偿的顺序一般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企业破产后的所有资产都将用于先偿还破产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享利益的债务;
其次,剩余的资产将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偿还:第一,员工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如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二,破产人拖欠的除了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对普通破产债权的偿还。 对于银行而言,其所持有的债权一般被归类为普通破产债权。 然而,若银行的债权附带有担保,比如抵押、质押等形式,那么在担保物的价值范围之内,该部分债权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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