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怎么办理还款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其负债的清理需遵循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
在此过程中,首要步骤是建立起专门负责此事务的破产清算小组,对有关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细致而详尽的核实梳理、价值评估及处理安排。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破产财产将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依照以下特定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未缴纳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下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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