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无法支付员工工资违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裁撤之际,未能支付雇员薪酬实属违法行为。
当公司不幸面对破产困境之时,雇员薪酬理当在所有的债务中优先被偿还。 面对此种状况,企业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依法清算并妥善分配其资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在优先考虑偿还破产财务费用及共益负债之后,依照以下特定顺序完成剩余部分的偿还: 首先,破产企业应付给雇员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 其次,应当划拨至雇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雇员的补偿金; 再次,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企业破产并非无法支付雇员薪酬的正当理由,雇员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