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怎么办理手续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企业破产后无力支付员工薪资的困境之时,一般情况下需遵循如下特定步骤来处理此类事务:首先,作为可能的解决途径,企业应当主动启动司法程序,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以及有关集团财务状况及运营情况的详细报告。
在收到上述资料后,法官将委派破产管理团队负责接手公司的各项事务。 其次,由破产管理团队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点与价值评估,以明确哪些资产可以被用来偿还各类债务。 随后,根据法律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管理团队应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 在此过程中,员工有义务向破产管理团队申报其所享有的工资债权,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将会举行债权人会议,以商讨破产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作为债权人之一的员工,享有参与该会议并表达自身观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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