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怎么办理赔偿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司面临破产导致无力支付员工薪酬之困境时,雇员们可依循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他们可向破产管理机构递交债权申报,由该机构负责对雇员的工资债权进行详细记录与审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债务人宣告破产后,只有在优先偿还了破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股东收益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才能针对以下款项进行相应的扣除偿还:(1)破产人尚未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及作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工伤赔偿等福利津贴; (2)破产人应该支付且注入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其他补偿金; (3)破产人拖欠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通常情况下,在破产清算的整个过程中,雇员的工资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得到妥善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破产清算的财产可能无法足额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因此雇员可能无法获得其应得的全部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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