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补偿金怎么办理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的境地之时,其相应的补偿金领取手续通常可以依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在企业正式步入破产后清算程序之后,便会自动生成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破产清算事宜的清算小组;
接着,清算小组成员将对企业所有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进行全方位无遗漏的清查与评估。 其次,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现有可供分配之财产的具体范畴,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所指定的顺序及比例来对这些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至于涉及到员工的补偿金部分,则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再行予以考量。 随后,员工们需向清算小组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以及工资流水等,以便于证明自身的工作年限以及应得的补偿金额。 最后,待清算小组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慎核实并确认无误后,将会按照法定程序以及标准向员工们发放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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