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清算立案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时,首先需满足一定的立案标准。
这些条件包括:公司解散后,未能按期设立专门的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活动的情况; 公司虽然已经设立相应的清算小组,但是故意延误清算进程,导致清算工作无法顺利推进的现象; 以及,在清算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对债权人或股东的利益构成严重侵害的情形。 强制清算的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债权人或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清算申请,同时附上充分的证据资料用以支持上述立案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况。 然后,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具体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形式审查主要关注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而实质审查则是深入研究申请内容,判断其是否符合启动强制清算的各项要求。 若经审查,法院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条件,便会依法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并指派专业的清算小组负责后续的清算事宜。 清算小组将接手管理公司事务,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点、整理,编制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等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展开清算作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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