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遭遇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其所背负的银行贷款问题处理起来极为繁琐。
通常来说,当公司面临破产危机时,破产程序随即启动,并由破产管理团队对公司的资产及运营事宜进行全面接管。 在这个关键时刻,身为债权人之一的银行就必须向破产管理团队提交所有与贷款相关的债权报告。 在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财产将以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细致划分。 只有在满足了支付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员工权益、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各种税费之前,破产财产中尚存有的剩余部分才有可能用于支付银行贷款等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清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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