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营业执照的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超越了公司在登记过程中所确立的经营范畴。
2、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违反行政法等。 3、企业未能按要求参与年度检验或以伪造资料通过年度检验,经查实后将得到处理。 4、企业在完成破产后清算工作并未能按规定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注销申请。 5、企业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连续长达六个月未展开正常的经营活动。 6、以欺瞒手段获取或使用伪造材料来获得商业许可证的行为,亦属于违法现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