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普通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重整普通债权人可回收的金额,通常由申报的债权及其对应的公司资产状况决定。在大多数情形下,若债务人进入破产状态,其所负之债将首先由破产财产承担起优先清偿公共利益债务及破产财产的义务,随后再依次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其他相关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负债方或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定债务人进行破产重整。 此外,债权人如欲申请对被告进行破产清算,在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并宣告被告破产之前,倘若该债务人或任何一个注册资本占有其总注册资本1/10以上比例的出资方,均可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开展重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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