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破产清算是如何进行,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法破产清算这么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温馨提示】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