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让股东成为被执行人,一般存在以下这些情形。
当股东未切实履行出资义务,也就是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款,或者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时,申请执行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申请执行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实股东存在这些行为,像是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验资报告,能清晰地表明出资未到位的情况; 还有资金转出且没有合理用途的银行流水,通过这些流水可以看出资金的异常动向。 此外,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所应承担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的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但要注意的是,这种追加需要符合法定的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比如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是否出现混同,是否在业务上相互混淆,人员方面是否存在混同等情况。 法院会依据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仔细审查是否应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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