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股东仅需依照注册资本额度对外承担有限法律责任,而不必对公司每日经营行为产生的所有负债负责;相反的,公司则须承担其自身全部资产份额以内的所有债务。
2.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称之为股份公司,是以发行股票募集方式组建而成,其每股股权都被划为同等价值的份额,供股东持有。 对于这些股东而言,他们需要根据各自所持有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对公司所需承担的经济风险进行严格的权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公司层面上,同样需要承担自己全部资产范围内的所有债务。 区别方面: (1)在成立之初,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至少两位股东及至不超过五十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宽松得多,发起人为五人以上即可,且对于股东人数没有任何配额规定,所有资本都将通过股票形式划分成相等的份额。 关键词对比: 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至于在发生债务清偿问题之时,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每位股东仅仅需要依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份额向公司承担财产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则更为严苛,每位股东必须按照其购买的股份数及其比例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3)除此之外,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作为非上市企业存在;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通常以股票公开上市的方式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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