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工作人员能不能开公司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医院工作中的正式员工,若是编制外的员工,可以自行开设公司;但是对于编内的员工,则是禁止自行开设公司,否则将会受到警告或是记过错律处分。
而如果此类违规行为的程度更为严重,员工将面临降级或撤职的处理;那些情节极为恶劣者,可能会被医院开除。 除了个人独资公司以外,公司也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获得营业证照。 然而,分支机构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必须由母公司承担。 此外,母公司同样有权设立全资子公司,而子公司则因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按照法定程序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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