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名下很多公司可以成立集团公司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设立若干个子公司组建集团的事项,请注意其需依照国家或地区的特定规定执行。
供参阅如下: 设立国家级集团公司的前提条件: 1.集团母公司开设的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需保有不少于五家的控股子公司存在。 2.母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额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所有集团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身份。 设立省级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 1.母公司开设的注册资金须不低于3000万元。 2.必须拥有包括三个子公司在内的完整体系(即控股公司)。 3.母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这三家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和必须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设立市级集团公司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母公司开设的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2.其辖区内需包含由母公司控股的三家子公司。 3.母公司的注册资金加上三家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额需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