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股东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出资期限和出资额度要求,确保按时、足额地出资到位。
对于选择以货币作为出资方式的股东,当务之急是需将相应的货币金额切实存入到由公司指定并经银行批准的专用账户之中;而对于选择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股东,则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完成对所出资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若有股东未能按照上述条款的规范履行出资义务,不仅应对公司进行全额补缴欠款,而且也要对已经全额支付了出资保证金的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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