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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的第36天怎么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通常会依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延迟交付房屋的具体期限。例如,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日期,那么从该日开始便应算作是逾期交房的起点。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时,经过适当的催告程序,如果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履行其义务并且也没有能够提供充分的合法解释,那么我们就有权利宣布合同自动终止,并有权向开发商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要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完成了房屋的交付,那么尽管他们可能存在延迟交付的情况,但是我们却不能够宣布合同自动终止,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超过约定日期的部分进行赔偿,以弥补我们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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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