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是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
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 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 因此,要认定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需认定抽逃出资人的主观故意,证明不真实、不合法行为的产生。 具体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具体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