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执行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成立清算组。
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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