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具有哪些职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具有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