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控告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中,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通常具有决定性作用及重要性:
首要的便是权属证明文件,这些可以直观地表明您作为原告对于遭到侵犯的知识产权具备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合法权益,例如办理了注册手续的商标证书、经由国家机关核发的独占专利证书等等。
其次是明确的侵权行为证据,譬如购买相关涉嫌侵权产品的收据或账单,与之相应的合同文本以及能够映射出侵权产品特点及其销售辐射面积的图片、网络页面截图等初步证据。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准备详细的损害赔偿证据,这可能涉及到有关于您因为被告方的侵权行为而蒙受经济损伤的有关财务账册,或者是直接指向被告因为侵权而赚取的利润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可能需要经过公证程序的认证后,方可视为理据。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搜集到的证据都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的紧密联系,并且尽可能地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为您的诉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