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通常包括哪些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专利权失效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1)专利所涉及的主题内容不符合相关专利法规中所规定的内涵; (2)该专利主题中的某些内容可能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背离社会公序良俗,对公众利益造成了潜在损失; (3)此项专利的主体内容并不是通常情况下应该授予他人专利权的那些领域之内; (4)具体到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其主题内容在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这三个基本属性上存在不足,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如果其主题内容与已有的外观设计过于雷同或近似的,或者与其他人已经具有的先占权利发生冲突的话,那么也是不被允许授予专利权的; (5)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披露程度是否充分,也是导致专利权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 (6)至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如果表现出不明确、不简洁,或者缺乏必要的核心技术特征的话,也可能导致专利权无效; (7)权利要求书没有按照说明书记载的相关内容为准则; (8)专利申请人提出的修改建议超过原申请的范围; (9)若出现重复授权的现象,那么由《专利法》第九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制定的相关法规将发挥其效力来判定该专利权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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