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许可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专利许可合同有如下注意事项:
1、许可年限不得超过该专利的法定有效期限; 2、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4、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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