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转让后减缴怎样办理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新申请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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