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调解结束后伤情再次加重可以追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互殴调解结束后,原本已趋于稳定的伤情却突然再次加重。
倘若能够确凿地证明,此次加重的伤情与之前的互殴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因果关系,并且这种加重后的伤情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已然构成了犯罪,那么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在进行责任追究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加重伤情与互殴行为之间的关联。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详细的医疗诊断报告,以明确伤情的具体变化和发展情况; 也可以是现场的监控录像,通过录像可以清晰地还原互殴的过程以及伤情加重的瞬间。 3.同时,还需要考量互殴双方在调解结束后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其他因素。 如果无法明确地证明加重伤情与互殴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或者存在其他一些会对责任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那么就可能会对追究责任带来不利的后果。 4.总之,对于互殴后伤情再次加重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保责任的认定准确无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发生互殴,经调解后看似稳定的伤情突然加重。小朱认为小胡应对加重的伤情负责,因为他觉得这与互殴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已达犯罪程度。小胡则否认,双方就加重伤情与互殴的因果关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有确凿证据证明伤情加重与互殴有因果关系且达犯罪程度,可追究责任,如医疗诊断报告、监控录像等能辅助证明。 2、在追究责任时需考量双方调解后的行为是否有过错等因素,若因果关系无法证明或存在影响认定的情况,会对追究责任产生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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