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有人数金额限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在人数和金额方面并未有绝对统一且明确的限制。
就人数而言,即便参与赌博的仅仅是少数特定人员,但若赌博场所具备明显的赌场性质,像有固定的场地,并且有组织好的赌博规则等,那么依然有可能构成此罪。 这意味着,哪怕参与赌博的人数不算多,但只要场所的性质符合赌场特征,就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在金额方面,法律确实未规定一个确切的定罪金额标准。 然而,若通过赌博活动进行抽头渔利,且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抽头获利的具体情况、赌资的数额以及其他多种因素。 比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况(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主要是对场所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时间、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只有综合满足一定条件,才会被认定为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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