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叫签认罪认罚可以先不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不必急于签署。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自愿且如实供述自身罪行,承认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愿意接受相应处罚,进而获得从宽处理。 当检察院提出让你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倘若你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罪名或者量刑建议存有疑问或异议,那么你完全有权利不签署。 比如,你坚定地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又或者觉得量刑建议超出了合理范围,过于沉重等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不签署并不会引发更严厉的处罚。 相反,案件会依照正常的诉讼程序继续推进,法庭会依据真实的事实以及充分的证据等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此过程中,在你做出决定之前,你可以借助律师的专业帮助,细致地权衡其中的利弊,全方位地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而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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