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如何界定以赌为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赌为业”在法律层面的界定其实并不简单,而是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性考量。
从行为频率角度来看,长期且反复地参与赌博活动是一个关键因素。 就好比有这样一个人,他把赌博当作自己日常生活的主要部分,几乎每天都参与不同场次的赌博,不是那种偶尔心血来潮玩一玩的情况。 从经济来源方面来讲,要是赌博所得成为了他生活的主要或者重要来源,也就是他的大部分生活开销以及资金的积累都主要依赖于赌博收益,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工作、合法的经营等途径获得收入,那么这种情形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以赌为业”。 同时,主观故意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为人必须清楚地知道赌博行为是违法的,但依然将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选择,积极主动地长期投身于赌博相关的活动中。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证据来进行判断,像参赌的详细记录、收入来源的具体情况以及证人的证言等等。 只有通过全面、细致地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认定是否构成“以赌为业”的赌博罪,从而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的良好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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