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损坏他人财产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里,并没有单独的“损坏他人财产罪”这一罪名。
与之紧密相关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毁灭或者损坏公私的财物。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要点。 从主观方面来讲,犯罪的人必须是怀着故意的心态去实施毁坏的行为。 而在客观方面,得有实实在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得达到一定的程度,要么数额比较大,要么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 一般来说,“数额较大”是以5000元作为起点的。 要是构成了这个罪,按照《刑法》的规定,那就要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罚金;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过,如果只是在民事纠纷中出现的一般财产损害行为,还够不上犯罪的程度,那受害方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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