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人打一人算不算团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四人打一人是否构成团伙,这可不是单纯靠人数就能决定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团伙”在刑法里一般被称作“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有着特定的条件。 首先得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就像这四人,他们都得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带来危害结果,而且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出现。 同时,还得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这四人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一起去实施打人的这个行为。 要是这四人只是临时起意,压根没有事先商量好、组织好,那可能就不构成共同犯罪意义上的团伙。 不过,不管他们是不是构成团伙,四人打人的这种行为,那都很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要是给人家造成了轻伤以及更严重的后果,那可就涉嫌触犯刑法。 具体到到底是不是构成团伙,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像事情的起因、使用的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等,这些都得纳入考量范围,然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