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期限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范畴里,公安的侦查期限有着诸多复杂的情况。
通常来讲,当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其侦查羁押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显得特别复杂,到了期限却无法终结,那就可以经由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从而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像那些处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且复杂的案件,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将期限延长两个月。 倘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前面所说的规定把期限延长届满之后,依然不能完成侦查终结的,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继续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在侦查的这段期间内,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重要罪行,从发现的那一天起,就要重新开始计算侦查羁押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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