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失火罪与放火罪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其各自所涉及犯罪行为的主观意图方面。
前者是因为行为人的过失导致火灾发生,例如由于疏忽或是过于自信等原因引发了火灾事故。 相比较而言,放火罪案件的被告人故意点燃易燃物或危险物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危害公共安全的预谋和企图。 因此,在上述两类犯罪行为人的处罚力度上对比鲜明,后者的刑罚往往要重于前者。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失火罪,法院会采取一定的惩处手段,一般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如果被告人实施了放火罪行且尚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倘若已经给他人带来了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或者致使国家、集体以及个人所有财产遭受巨大损害,那么他就需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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