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5周岁致人轻伤会不会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15周岁以内的青少年在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被纳入犯罪记录范畴的。
这主要是由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轻伤的行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可能需要接受相关教育和指导,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引导孩子成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部门也有权采取收容教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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