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构成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犯罪而言,其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核心要素予以支撑:
首先,作为策划和实施者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心,并在日后将该财物占为己有; 其次,其行为手段必须包含暴力、恐吓或其它足以压制人体自由及反抗能力的方式; 再次,其所采用的手法必须是强行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 最后,必须是存在实际占有或控制了该财产的事实发生。 其中,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直接击打或禁锢受害者的身体,如殴打、捆绑等; 而"恐吓"则是以立即实施暴力行为相威胁,迫使受害者因恐惧而放弃抵抗; 至于"其他手段",便是通过使用除此之外,可以抑制受害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方法来盗取财产,例如采用药物麻醉、饮酒致醉等手段。 只要实施了以上任何一种行为,并且成功地夺取了他人的财产,便可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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