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受害者可以为男性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当前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强奸罪这一犯罪行为的受害对象通常被认为基本上都是以女性为主导的。
然而,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以及社会各界对性权利保护问题日益提高的关注程度,针对男性在遭受某些形式的性损害时,其所受到的法律惩戒或许也将不再局限于强奸罪这类罪名之中,而是可以采用诸如强制猥亵罪等其它更为细化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来加以规范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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