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职务犯罪自首的问题上,我们通常会从以下几个关键点进行考量和判断: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主动地向相关部门投案自首,并且要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全面而真实的陈述。 这里所说的“主动投案”,既包括了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察觉到,也包括了虽然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自首。 其次,所谓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之后,必须如实地交代出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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