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减刑幅度可以叠加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首、坦白以及认罪认罚等减刑条件通常并不会叠加在一起进行计算,然而在实际的定罪量刑过程中,法庭将会全面地评估上述诸项情节,并据此对被告方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自首是指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者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且如实地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 而坦白则是指犯罪分子在被捕获后,能够如实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 至于认罪认罚,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愿且诚实地陈述其所犯下的罪行,承认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庭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的刑罚范围内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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