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去了没动手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主动参与群体性暴力冲突但并未实施任何暴力行径的个案来说,法院的判罚主要基于其在现场的实际发挥的作用及隐藏于心中的主观企图而来。
倘若当事人仅是在场观望而未踊跃参与暴力冲突,所起的影响和作用程度相对微弱,那么他很可能被法庭界定为主犯之外的从犯,相应地在惩处力度方面得到较为缓和的处理。 然而,若原告发现被告存在宣传煽动、教唆他人参与暴力冲突等恶劣行为,那么被告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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