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项刑事和解之制度,主要适用于由民间纠纷所引发的,涉嫌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四章与第五章所规定之犯罪行为的案件,并且预计将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也适用于除渎职罪之外的,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然而,要想适用此项制度,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方式来获得受害者的谅解; 其次,受害者必须是出于自愿而选择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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