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组织者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在我国刑法领域对赌博罪的规定中,涵盖了组织者的相关犯罪行为,因此部分参与到赌博活动中的组织者可能被视为该罪行的共同犯。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将会全面地、理性地对待其涉及的诸多因素,如组织规模、参赌人数、赌资数额以及抽头渔利数额等等,以期得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根据法律要求,对于构成赌博罪的情况而言,只要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便可判定有罪,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处罚: 首先,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活动,在此过程中所赚取的抽头渔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 其次,整个赌博活动所涉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无论是在对内还是对外的参与层面上,参与人数累计均达到了20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其中,作为组织者的行为更应当受到严格审查和严厉打击,因此应予其施以更高程度的刑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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