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万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如果其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过20万人民币,或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过100万人民币,那么将被依法追诉刑事责任。
同时,若个人从事此类行为的涉及到的公众存款账户数量超过30个,或单位涉及的公众存款账户数量超过150个,也都将面临法律诉讼。 此外,个人进行这类活动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人民币以上,抑或是单位进行这类活动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人民币以上,也将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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