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拒不认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若被告人均拒不承认自己有罪行,法院将综合各类证据,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和实际罪状的成立与否,并据此进行相应的量刑处理。
然而,假设即便被告人采取否认态度,但是其他充足且确凿的证据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清晰地证实嫌犯人涉罪,这便使得被告方的否认行为无法影响到法院对其定罪和量刑的决定。 然而,倘若证据本身存在疑点,无法消除合理的怀疑,那么仅仅依据被告人的否认态度,是不足以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的。 在量刑环节上,被告人的否认行为并不一定会被视为减轻刑罚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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