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为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所提到的危险驾驶罪行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这是指在道路上以极快的速度、超过正常范围内的超速行驶,随心所欲地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且突兀地变换车道,甚至于近距离驾车进入其他车辆前方等等所有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驾驶行为。 其次,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每100毫升80毫克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也被视为危险驾驶。 第三种情况则涉及到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相关从业者,他们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数量载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的最高时速进行行驶。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且这种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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