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监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监”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描述将犯罪者移送至监狱内服刑的过程。
其得以实现的先决条件主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必须有经人民法院有权机构签署并有效实施的刑事审判裁决或者决定书存在,并且被判定触犯法律需要承担强制性刑期的罪犯需要符合有期徒刑以上的标准; 其次,罪犯在接受交付执行的过程中,其所拥有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况已经彻底消除,或是在监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等等。 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整个“收监”程序通常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实施:首先,负责交付执行任务的人民法院会将相关的法律文件送达到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相关的执行机构手中; 接着,这些执行机构会对罪犯的身份以及法律文件中的各项信息进行严格的核实与确认; 最后,完成上述工作后,执行机构会将罪犯接收入狱并依照法定程序开始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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